1995年,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被以“侵吞贵重物品、腐化堕落、牟取非法利益、严重失职等问题”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199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和玩忽职守罪将陈希同逮捕,其后法院认定陈希同贪污犯罪的主要事实是“在对外交往中接受贵重礼物22件,总计价值人民币555956.2元,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公,由个人非法占有。”……2004年陈希同获“保外就医”,2012年《陈希同亲述:众口铄金难铄真——保外就医的陈希同2011-2012年谈话纪录》一书在香港出版,在书中陈希同声称他的贪腐案是文革以来最大冤案,最荒唐的错案,他说在权力斗争中,任何事情都会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