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11月20日,“四人帮”在北京公审,当晚8时30分全国电视转播,而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获得了北美的独家发行权。1980年12月6日美联社在北京发回电讯:“被告坐在有木栏杆的被告席上,有35名特别任命的法官。大部分法官都没有经受过法律训练。没有陪审团,法官代表着在‘四人帮’统治下受难的中国社会各阶层人物。首席法官和检察官被列为‘四人帮’的受害者。但是中国法律专家坚持认为,没有事先假设被告有罪或无罪。”美国哈佛大学中国法律问题专家杰罗姆·艾伦·科恩教授评价:“虽然法律程序远没达到民主国家的司法标准,但是这对于中国来说有巨大的意义。这比在他们脑后打一枪,让他们在狱中消瘦下去或交给群众开斗争会要好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