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作为一种针对社会的表达是合理的,这其中的教育主权应该属于孩童的父母,教育市场应该是开放、竞争的。但是千万不要把这作为政府的义务去要求它。要知道,即使是我们要求政府承担“人人都有饭吃有衣穿”的义务,都会导致它有了更多的理由来“奴役”我们。
各位亲爱的同仁:
刚刚过去的这一周,张毅和谢璐媛完成了募款挑战,池晓开始了募款挑战,之前已经有几位同仁完成了募款挑战,而后面还有几位同仁将要开始做这件事。我想对还没有开始做的同仁说:你想清楚了为什么要做募款挑战吗?如果没有立人以机构之力帮你推广,你是否能通过自己的社会关系网络来完成?
我想提醒已经完成的同事们:你是否在和你的后援团保持密切联系,你是否能够保持每周一篇博客的习惯,把你在立人分馆的经历、体验、收获、困惑……跟你的后援团分享;你是否打算把他们视为你的“虚拟团队”成员,是否打算邀请他们更深入地参与到你的工作中来。你可不能在募款的时候说的情词恳切,拿到钱以后就对人家不闻不问呀。
刚刚过去的这一周,立人大学发布了新学年的游学班新计划,把之前集中在暑期做的活动放到一年当中来实现。立大未来的定位,我这两天在和薛野讨论之后得到一个新的“灵感”:立大要做的主要是基于互联网的人文通识教育。对于大部分中国的大学而言,人文通识教育是他们没有能力做,即使做也做不好的。我们把“基于阅读的自主教育和开放教育”作为基本方法贯穿到立大的活动中去,帮助有主动意愿的学生补足人文通识教育这一课,应该是很有“市场前景”的。立大的学习机会也是向大家开放的,如果你不打算报名立人学堂的话(那个对时间的要求确实要更高一些,而且方向也更窄),欢迎大家来参与立大的活动。每个月精读一本书,应该不是难事。
刚刚过去的这一周,我们正式开始做线上的动员,鼓励立人之友和立大学员义工来参与10月的“灵山·为爱行走”徒步越野公益筹款活动。这个活动是来之不易的,这是第一次有公募基金会,比较开放地和草根公益机构共享公募资质,任何人都可以参与其中,为自己想要帮助的机构筹款。我们立人不仅要参与其中,而且要大大参与,广泛动员,争取能够组建5支以上的队伍(每支队伍4人)参与行走,希望能够为图书馆项目募到3万元,为乡村女生教育项目募到2万元。请各分馆同仁都参与到活动的推广中来。因到无锡的交通食宿成本较高,除了活动负责人鲁力和阿飞之外,我们会开放2到3个名额给大家,想要参与的同仁可以申请游学基金,具体申请办法请参见人力部之前发布的规定。
好了,说完这三件事情之后,我想还是回到上周那封信的主题来:教育是义务还是权利。上周的信发出后,有同仁表示不太理解,为什么我认为教育既非公民对政府的义务(相对而言就是政府对公民的权力),也非公民对政府的权利(相对而言就是政府对公民的义务)。在上周的信中,我提到:
除非一个人是平等、自愿的某个共同体的成员,愿意自觉的接受共同体的教育,以维护共同体的稳定,提升共同体的福祉,否则,“教育”自身并不具备正当性,反而,很容易构成一个隐性的压迫和奴役;这种压迫和奴役,甚至在受压迫者和受奴役者而言,不仅没有反抗的能力,连反抗的意识都被清洗过滤了。
从一个更一般的角度来说,受教育既非义务,也不是权利。把教育变成政府的权力和公民的义务,其实是主张一种隐性的“政教合一”的公共权力。把教育说成是公民的权利和政府的义务,其实是主张一种超越了“底线”的福利,在某个意义上也是为“政教合一”的公共权力张目。
我先把这两段话展开说说:
人类历史上的国家,很少是“平等自愿的共同体”,大概只有美国曾经有过这样的历史时刻。但是,几乎所有的国家都想要垄断或控制教育,因为教育关乎人的灵魂。如果人的灵魂不受国家控制,国家想要控制人的肉体也就不容易了。日本占领台湾和东三省之后,并没有取消当时当地的教育,而是以日本化的教育取代之。大陆易帜之后,教育依然存在,只是以马教、苏联化取代了之前国民政府时期的教育。近代以来,各个政府积极兴办教育,其最大的动力并非帮助国民脱离蒙昧,养成独立人格,而是对国民进行系统的洗脑。
同样是识字,《三字经》《千字文》有其儒家作为内核的价值观,晏阳初的《平民千字课》有其融合中国传统和近代以来普世风行的自由、平等、博爱的价值观,“我爱北京,我爱天安门”有其国家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是中国人民的历史选择”的价值观。教育从来就不是中立的。即使是科学教育,对于大部分受过一点点教育的人来说,科学思维、科学方法可能并没有掌握,但是由此而传导的科学主义、唯物主义、进化论……却无形之中把大部分人的头脑给“格式化”了。
教育,在很多时候成为宗教信仰的替代品。政府往往通过公立教育暗度陈仓,将一种意识形态的目标通过学校教育来实现。当政府以“政教分离”的理由将宗教之神从教育中逐出时,却以别神代之。这里的“别神”,可以是科学主义、物质主义、爱国主义,也可以是政府希望树立在国民精神之中的其它偶像。
这就是我在上一封信中所说的“政教合一”了。所有的独裁政权都是追求政教合一的。即使在没有宗教信仰的情况下,他们也会“发明”出一种宗教来。古罗马人发明了“拜皇帝教”,希特勒发明了“国家社会主义教”。即使民主政权,也在追求某种“政教合一”。在美国,当政府立法禁止公立校园内的宗教活动以后,他们实际上是用一种“进化论+个人主义+爱国主义”的混合宗教替代了基督教。
美国政府虽然也会向往“政教合一”,但是毕竟还是会受到美国社会民情和宪法的约束。在那里,公民有权选择自己的孩子受教育的方法,除了公立学校之外,还有大量的私立学校(其中有许多的宗教学校);还有超过200万的家庭选择“在家上学”。也就是说,美国人并没有把教育变成政府的权力和公民的义务,政府没有权柄来惩罚那些不把孩子送到公立学校里去的父母。
总之,教育并非政府的权力和公民的义务。我们还是默认这一权力属于孩童的父母较为合宜。联合国1948年发布的《世界人权宣言》第26条中说“父母对其子女所应受的教育的种类,有优先选择的权利”,很谨慎的表达了对政府控制教育权力的担心。
很有意思的是,同样是《世界人权宣言》第26条,也曾明确的主张:“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教育应当免费,至少在初级和基本阶段应如此。初级教育应属义务性质。”对这一点,我却表达了不同的意见。我的看法是:受教育不应作为一种积极权利来要求政府实现,而应该作为一种消极权利要求政府不予干涉。在《世界人权宣言》发表的年代,计划经济作为一种意识形态不仅没有破产,而且获得了大部分那个时代最聪明的头脑的支持。然而,经过这60多年的实践,我们可以看到,当我们把一项事情纳入政府的义务时,它就多了一个理由来收税(至于税收是怎么花出去的,由于信息不对称,监督从来都是很困难的,最好的监督是不把钱交给它),有了更多的动力来充当我们的“保护神”——那往往意味着我们需要对政府付出更多的认同和顺从。
如诺齐克在《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所言:一个将其功能限制在以下领域:保护公民不受暴力、盗窃、欺诈的侵害,保护契约等领域的最小国家,是正当的;任何超出这些功能的国家政权都将侵害人们不被强制做某事的权利,因而是不正当的。(这句话我是从林允的立大研修班论文中引用的。)
我们应该要求政府的,不是提高教育支出——你应该知道,多花出去的钱总是会需要从更多的地方收回来;而不是你想象的那样:反正他们把钱收去了,何不多花一些在教育上——而是要求政府开放教育市场,提高政府在教育领域的投资效率,保障教育投资的“普适性和公平性”(这必须以教育市场的开放作为前提,否则就只能是空谈)。如果有可能的话,应当要求政府减少在教育领域的投资,从而要求他们少收税。
“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作为一种针对社会的表达是合理的,这其中的教育主权应该属于孩童的父母,教育市场应该是开放、竞争的。但是千万不要把这作为政府的义务去要求它。要知道,即使是我们要求政府承担“人人都有饭吃有衣穿”的义务,都会导致它有了更多的理由来“奴役”我们。政府在今天的历史语境中,意味着一种“合法垄断的暴力”,让这种暴力与普遍存在于人心中的恶相抗衡,让它来按规则做裁判、维持公共秩序就够了;我们不要指望这种暴力来实现更大的善。
各位同仁,我花了这么多时间来给大家写这封很“抽象”的信,是希望大家多多了解,立人作为一个独立的民间教育机构,我们的存在基础是什么,我们的价值取向是什么,我们的努力方向是什么。如果没有观念的更新,就教育的更新。我们需要从根本上认识到,教育本来就该是民间社会自己的事情,我们不应该放弃我们的责任和义务。
秋天来了,盼望大家能够多抽点时间去你们生活其间的乡村走走看看。杜甫诗云:凉风起天末,君子意如何?鸿雁几时到?江湖秋水多。在这美好的秋日,祝你们心情愉快!让我们多多通信交流吧。
Via 英强问安于成都/201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