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服贸协议就是反自由贸易

2014-04-06 · 浏览 28706 · 技术讨论, 每日观察 · 打印

禁止自由贸易就等于禁止人民做一件自己认为有利的事。

最近由于反服贸学生强行佔领立法院,使得许多原本不了解政治的学生都开始讨论服贸了,但我都尽量避免与人谈论政治,为什麽呢?因为我们看事情的高度非常不同。

讨论经济与政治问题不能凭感觉、看表面,而是要分析出问题的核心本质,两岸签订服务贸易协议乍看之下像是要创造新贸易规定,但其实它的实质内容只是开放更多的贸易自由给人民,这时候就产生了一个非常有趣的问题,在一个自由的国度人民本来就该拥有贸易自由,为什麽现在还需要搞什麽服务贸易协议来开放贸易自由呢?

原来政府长期以来就一直都限制住了我们的贸易自由,我们生长在台湾表面上看起来很自由,但其实我们遭受到了非常多的不合理限制,不相信吗?就拿最近很夯的”雷神巧克力”为例,我是一位生长在台湾的自由人,但我却不能自己花钱买机票飞到日本收购十箱”雷神巧克力”带回来台湾请亲友吃或贩售,因为政府规定以个人名义购买外国货有金额限制,而且进口食品须有中文标示,这就是政府其中一种不合理的贸易限制,而进出口关税、外劳管制、外币兑换上限等等也都是政府对贸易自由的侵害,反观签订服贸协议本质上就是取消原本错误的禁令,让人民能更加自由的贸易,所以反服贸者本质上就是在反自由贸易行为。

自由主义在互不侵犯原则之下尊重每个人的自由意志,所以我认为人民绝对有选择当个傻逼或是奴隶的自由,你当然也可以选择仇恨中国、拒绝与中国发生任何贸易关係,但你自己不与中国贸易跟立法来限制全民不能与中国贸易这就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了。你不吃肉,我会尊重你;但你支持立法限制全民都不准吃肉,我一定会跟你抗争,因为你试图将自己的价值观套用在所有人身上。

而反服贸者也同样试图将自身的价值观(不与中国交易的价值观)套用在全民身上,这就是我之所以反对他们的主要理由,也许他们会反问说支持服贸者不也是将自身的价值观强加于全民吗?

首先,服贸协议就等于是贸易自由协议,贸易自由是每个人生而拥有的,并不需要任何人强加于你,如果我主张立法限制每个人都必须与中国进行贸易,这就是另一种将自身价值观强加于全民的思想,但我的主张其实是让人民有贸易的自由,自行决定愿不愿意与中国发生交易行为,这是唯一不侵犯任何人权益的主张,而主张反服贸者也就是主张继续限制台湾人民对中国的贸易自由,这就等于侵害了希望与中国进行交易的台湾民众权益,所以很明显无论是强制交易或限制交易都是不公义的做法,而签订服贸协议则是慢慢往贸易自由迈进,这是唯一合理也不侵权的一条路。

假如我是一位在台湾卖香蕉(最近太阳花事件很夯,所以就跟跟潮流选择用香蕉为例)的商人,我一定会希望政府限制外地不准进口香蕉,我甚至希望政府限制全国只有我能卖香蕉,因为这样我就透过政府强制力完成了实质上的垄断,我依靠政府的暴力排除了竞争者与潜在竞争者,这时我的获利并不全是依靠我在市场上提供了合宜消费者的服务,反而是部份来自于牺牲消费者选择更优质香蕉的权利来获利,这是一种破坏整体经济来满足个人私慾的做法,而现今台湾大部份的贸易限制都是类似于此种性质,只不过这些邪恶限制穿上了美丽的外衣,例如保护台湾产业、促进本地经济等等”爱台湾”的口号,所谓的保护台湾产业其实只是保护某些特定人士的利益,这种做法就是牺牲一群人来满足另一群人,如果爱台湾必须要透过牺牲个人贸易自由来完成,我宁愿选择爱自己。因为并不存在着台湾的集体利益,存在的是个人利益与一群人的利益,如果你同意牺牲某些人的权益来达成另一些人的利益,就等于同意让台湾出现两种阶级:剥削者与受害者,会有这种思想的通常是既得利益者或是出于无知与非理性。

无论在什麽情形之下自由贸易都比限制贸易能带给经济更多的好处,交易是需要双方自愿才会发生的事,而双方会愿意交易就代表他们都认为交易完成后自己会得利,禁止自由贸易就等于禁止人民做一件自己认为有利的事,所以不可能经由限制民众购买某些商品,来使整体经济成长;也不可能透过贩卖某些商品给民众,来使整体经济受损。

反服贸者看到这边应该已经气急败坏的呐喊:「我承认你的经济分析都正确,但现在贸易的对象是426(台湾地区对中国人的蔑称)阿,是独裁不讲理的中国共产党阿」。

要分析经济行为对整体是否有利,我习惯先观察交易行为中是否有强制力介入,在两岸自由贸易往来中我没有察觉到有外力的介入,我承认去对岸中国做生意是会有一些贸易限制,但这些条件都是事先可以了解的,每个商人都是在评估过利弊之后自行决定愿意去对岸发展或是愿意购买中国的商品,并没有任何人使用暴力强迫这些商人必须要与他进行交易,反观反服贸者主张退回服贸协议,就等于主张继续使用政府强制力限制贸易自由,利用暴力的公权力将自己的价值观强加于全民,认真的思考下来,其实反服贸者才是真正的独裁不讲理。

Via 赵擎